补贴标准:
1.被征地30%以下(不含30%)的,每人每月增发基础养老金10元;
2.被征地30%—50%(含30%)的,每人每月增发基础养老金32元;
3.被征地50%—70%(含50%)的,每人每月增发基础养老金64元;
4.被征地70%(含70%)—100%以下的,每人每月增发基础养老金97元;土地被完全征收(即100%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发基础养老金129元。
缴费标准:
对于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的,在失地当月起就可以领取养老保险金,个人不再缴费。
对于男性在45-60岁之间,女性在40-55周岁的失地农民,年缴费额度是100-800档次,其中政府交纳50%以上,集体交纳30%,失地农民个人负担20%。
对于男性45周岁以下,女性40周岁以下的,主要采取劳动就业培训的方式,解决就业问题,在这部分农民另谋职业后,应当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但是可以享受一定的缴费优惠。
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参保范围:
人均耕地面积不足0.3亩,享受农村集体土地承包权利,16周岁以上,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在册农业人员。
需要提醒的是,以下几类人群不在失地农民养老保险的参保范围内:
1、因非依法征地导致失去土地的人员不属于失地农民范围;
2、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但所承包土地被其出租、转租者也不属于保障范围;
3、失地农民被录用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军入伍后转为军官、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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