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质押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1。股权质押登记申请书(出质人、质权人签字或者盖章);
2。出质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制作要求: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签字盖章;复印件一份;
3。出质人企业营业执照原件(未经年检),出质人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无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1份);无组织机构代码的质权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1份)。不需要组织代码。质权人是个人,提供第二条规定的材料。共同委托代理人委托书的要求是:(1)未经企业法人签字授权,粘贴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由出质企业和出质人签字或者在联名处盖章;(2)注明“与本委托书一致”原件和签名。
6。质押企业股东出资证明书现场打印(1份);
7。股权(质押)合同(1份);
股权质押法律规定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质押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并向证券登记机关办理质押登记。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质押的,适用公司法有关股份转让的规定。质押合同自股票质押记载于股东名册之日起生效。
看完这篇文章,我们都知道这也是我们在实践中经常遇到的问题。因此,认清法律中的相关规定,将有助于股权质押的处理。让我们看清楚。如果您有任何其他问题,欢迎您咨询法律律师。
全文521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