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需要几次,要视具体的案情确定。
只要感情确已破裂,法院就可以判决离婚。
一般情况下大多需要两次,没有特殊情形的,一般离婚诉讼要经过两次才能判。
但是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法律援助离婚案件范围
法律援助离婚案件的范围是案件中涉及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当事人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申请法律援助应当向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义务人住所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法律援助条例》第十条第一款第四项、第二款规定,公民对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需要代理的,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前款规定以外的法律援助事项作出补充规定。公民可以就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事项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咨询。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全文641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