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在任何情况下,只要一方要求离婚而对方不同意离婚的,都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会先进行调解,经证实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但本案中,女方以丈夫不给付金钱而请求离婚的,恐得不到人民法院的支持。
怎样起诉离婚后不给钱的人
如果对方在判决生效后不支付判决书上对应的款项,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作出判决后,双方当事人必须履行法院的判决。如果对方拒绝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从当事人判决书规定的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如果判决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当事人的判决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判决书生效之日起计算。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关于执行的费用,执行金额不超过1万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1%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0.5%交纳;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0.1%交纳。综上,结合当事人的具体情况,你可以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对方的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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