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房验房的注意事项如下:
1、在收房当天要向开发商要《住宅使用说明书》和《住宅质量保证书》;
2、要查看开发商的《建筑工程竣工备案表》,要特别注意看一下该表的每一项是否有主管部门的备案。
3、没有验房之前,不要在房屋核验单上签字和收房屋的钥匙。因为有时候开发商认为购房者收了钥匙之后,就会认为你已经验房了。
4、在验房时,一定要把房屋中出现的问题给记录下来,然后让开发商签字或盖章,并把解决房屋问题的时间和承诺给写清楚。必要时,可以用录音笔把你与开发商的对话给记录下来。
一、验房发现质量问题应该由谁承担责任
找开发商负责,验房时,开发商会指派一名工作人员跟着购房者去验房,如果验房没有问题,会要求购房者在《房屋交接验收单》上签字。验房发现的质量问题,要当场向开发商的工作人员提出质量问题维修要求,并将所有问题落实在书面上,根据不同的质量问题,约定一定期限的维修时间,并让工作人员在纸上签字。
二、二手房出现质量问题责任的承担
1、卖房人在出售房屋时,应当将房子的瑕疵如实告知买房人,这样买房人有权利决定买还是不买。如果故意隐瞒房屋质量问题,是需要承担责任的,如果质量问题非常严重,买方可以解除合同。
2、如果是房屋存在隐蔽瑕疵系房屋本身所固有的,而不是因出卖人原因造成的损坏,且出卖人本身并不知情,则出卖人亦不承担责任。买家可以以房屋所有人的身份,依据因合同转让而取得的权利,向开发商主张保修或赔偿责任。
3、另外,如果房屋处于保修期内,可直接向开发商主张保修或赔偿责任。如果发生质量问题的部分属于共用部分,大多数情况下可由物业承担维修责任,费用从公共维修基金中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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