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权转让的会计处理
时间:2023-05-02 18:34:13 160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1、我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公司股权转让的相关法律程序规定如下:公司股权转让由股东大会决定;公司股东向股东以外的其他人(包括法人和自然人)转让其股份时,必须经半数以上股东同意;公司股东向其他人(包括法人和自然人)转让其股份时,必须经股东同意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股权转让,应当经政府审批机关批准;国有控股公司的股权转让,应当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财政和国有资产主管部门。此外,在股权转让过程中,转让方和受让方应当就股权转让价款、收购价款的支付和交付时间、转让前公司未分配利润的享有情况、债权债务的责任等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转让方和受让方中有一方是国有企业或者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投资部门的,转让协议应当经政府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第二,股权转让的会计处理。一种情况是受让人通过公司向转让人支付股权价款。股权转让交割时,受让方汇出公司股款时,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其他应付款-转让方”;同时借记“实收资本(或股本)-转让方”,贷记“实收资本(或股本)-转让方”。公司向转让人汇出股款时,借记“其他应付款-转让人”,贷记“银行存款”。转让人为自然人,转让股份数额大于转让人原实际出资额的,应当注意转让人应当承担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为代扣代缴,借记“其他应付款-转让人”,抵免“银行存款”(转让股份-个人所得税)、“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转让股份-转让方原始出资)×20%,另一种情况是受让方未通过公司直接向转让方支付股权价款。借记“实收资本(或股本)-转让人”,贷记“实收资本(或股本)-转让人”,根据受让人的汇出证明和转让人的汇出证明及收据;如果转让人是自然人,转让股份的金额大于原实际金额转让人的出资额、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由转让人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二)分期支付受让人股份的公司的会计处理。一种情况是受让人通过公司支付转让人的股权。当支付金额低于股权转让协议价款的50%时,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其他应付款-转让人”;当支付金额大于或等于股权转让协议价款的50%时,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其他应付款-转让人”,借记为“实收资本(或股本)-转让人”,贷记为“实收资本(或股本)-受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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