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于刑事处罚条件,首先如果情节比较轻微,并且危害不是很大,则不认为是犯罪,可以免于刑事处罚。其次如果犯罪超过追诉的时效期限,则可以免于刑事处罚。然后如果是接收到特赦令,则可以免于刑事处罚。最后如果是被告人或者犯罪嫌疑人死亡,则可以免于刑事处罚。此外如果其它法律已经免予追究刑事责任,则可以免于刑事处罚。
免于刑事处罚和缓刑有什么区别
缓刑虽也可以看作是有条件地免除犯罪分子的刑罚,但它与免予刑事处罚存在以下不同之处:
1、免予刑事处罚是依法只对被告人定罪,但不判处刑罚;而缓刑是对被告人既要定罪,又要判处刑罚,只是所判刑罚暂不执行。
2、免予刑事处罚的适用根据是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而适用缓刑主要是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认为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
3、被宣告免予刑事处罚的罪犯,不存在曾经被判过刑的问题,也不存在就被免予刑事处罚的犯罪再执行刑罚的可能性。而缓刑犯确实是被判处过一定刑罚的,虽然宣告暂缓执行,但却保留着执行的可能性,即是否执行原判刑罚取决于罪犯在缓刑考验期内是否又犯新罪、发现漏罪或者严重违反有关监督管理规定。即使是缓刑考验期满而事实上未执行原判刑罚,也不能改变其曾经被判过刑的事实。
4、免予刑事处罚的犯罪分子,即使再犯新罪或者发现漏罪,也不存在适用数罪并罚的问题,因为前罪本来就未判刑;而缓刑犯在考验期内如果再犯新罪或者发现漏罪,则应撤消缓刑,把原判决确定的刑期与新犯罪或者发现的漏罪的刑期,进行并罚。
在充分分析了上述内容之后,就犯罪是否一定会被判刑这个问题来看,答案是否定的。因为在我国,要追究犯罪的人刑事责任的,则还要看其是否达到了刑事责任年龄,同时又是否具有刑事责任能力。而在一些情况下,即使犯罪了,也是可以免除刑事处罚的。
《刑法》第三十七条非刑罚性处置措施
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但是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或者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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