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来港澳通行证签注分为5个种类:探亲(T)、商务(S)、团队旅游(L)、其他(Q)和逗留(D)。根据申请事由分类签发。
(一)探亲(T)签注。
1、探望配偶,父母或者配偶的父母,子女,可以签发3个月一次签注,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14天;或者3个月多次签注,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自首次进入之日起90天。
2、探望兄弟姐妹,签发3个月一次签注,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14天。
(二)商务(S)签注。
已办理登记备案的单位人员,可以签发3个月一次签注(含个体工商户)、3个月多次签注、1年多次签注,每次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7天。
(三)团队旅游签注。赴香港团队旅游可以签发3个月一次签注、3个月二次签注、1年一次签注、1年二次签注;赴澳门团队旅游可以签发3个月一次签注、1年一次签注,每次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7天。
(四)其他签注。可以签发3个月一次签注、3个月二次签注、1年一次签注、1年二次签注,每次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14天。
(五)逗留签注。签发多次签注,出境有效期根据香港或者澳门有关部门批准的期限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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