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状属于狭义上的法律文书,是指在诉讼活动中和与诉讼活动有联系的非讼活动中所制作的具有法律效力或法律意义的文书。书写诉讼书应当将各个信息标明,不的存在虚假和异议,需将理由陈述清晰,将双方的具体信息标明。
第二次起诉离婚的诉讼书怎么写?
第二次起诉离婚诉讼书应该包含的内容有:一、离婚起诉状开头要写明男女双方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籍贯、工作单位、住址以及联系电话等个人信息;二、其次,要陈述婚姻状况、离婚的理由以及其他诉讼请求。婚姻状况应当包括何时相识、何时结婚、是否育有子女、子女年龄情况等等。另外,诉讼请求中应当包括离婚后子女的抚养权、抚养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请求等。三、证明夫妻破裂的证据及来源、证人等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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