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场收缴罚款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时间:2023-09-13 11:50:07 364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五十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警察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1. 被处罚人处以五十元以下的罚款,且对罚款无异议的;

2. 被处罚人没有固定住所,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

因此,如果被处罚人符合以上任意一种情形,人民警察可以在当场收缴罚款。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五十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警察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1.被处罚人处以五十元以下的罚款,且对罚款无异议的;

2.被处罚人没有固定住所,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

因此,如果被处罚人符合以上任意一种情形,人民警察可以在当场收缴罚款。

哪 些 情 况 下 人 民 警 察 可 以 当 场 收 缴 罚 款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当人民警察在依法查处违法行为时,如果发现违法行为事实清楚,且具有一定情形,就可以当场收缴罚款。这些情形包括:依法给予二十元以下罚款的;不当场收缴罚款事后难以执行的;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当事人到指定的银行或者通过电子支付系统缴纳罚款确有困难的;依照本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因此,在符合这些情形的情况下,人民警察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总结: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五十条和第六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人民警察可以在当场收缴罚款的情形包括:被处罚人处以五十元以下的罚款且对罚款无异议,或者被处罚人没有固定住所且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当事人到指定的银行或者通过电子支付系统缴纳罚款确有困难的情况下,人民警察也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四条

受到罚款处罚的人应当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警察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一)被处五十元以下罚款,被处罚人对罚款无异议的;

(二)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照本法的规定作出罚款决定后,被处罚人向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确有困难,经被处罚人提出的;

(三)被处罚人在当地没有固定住所,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

全文876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罚款 最新知识
针对 当场收缴罚款的法律规定是什么?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 当场收缴罚款的法律规定是什么?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