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子不仅有购房合同、还有公证可以证明,是B在婚前购买,所以:这房是B的婚前个人财产无疑。
2、“假如A或B有一方单独去世,那么房屋是由另一方继承?”:不一定:
(1)假如A先去世:这房不是A的遗产,A的继承人无权继承此房,房子仍然由B所有。
(2)假如B先去世:此房全部成为B的遗产,由
A、B的子女、B的父母(如果B去世时还在的话)共同继承,一般是均分。
3、“假如由A继承了,他再遗嘱把房子继承权给了他的儿子,(他儿子跟的A前妻)。那么这样有效吗?这样不是把B的儿子给坑了?B的儿子可以根据那份公正过的协议申请房子的所有权么?”:
(1)“假如由A继承了”:只有在B先于A去世的情况下,A才对这房有继承权;即使A有继承权,也不是房子全归A:而是由B的儿子、B的父母和共同继承,A只能得到一部分份额。
(2)“那么这样有效吗”:A继承到部分份额后,如果以遗嘱把这部分给他自己的儿子:是有效的。因为他继承后就是他自己的财产,A有权决定把这部分房产给谁。
(3)“这样不是把B的儿子给坑了”:无所谓“坑不坑”的问题,因为这一切都不违反法律规定。
(4)B的儿子无权根据公证来申请房子的所有权:因为在B去世之前,此房归B所有,即使有那份公证,也只证明B对房子的所有权、无法证明B的儿子对房子有所有权。
如果是在B去世后:即使有那份公证,也只证明那房全部是B所有、全部成为B的遗产,仍然无法仅凭那份公证就证明B的儿子对房子有所有权:在有公证、B去世没有遗嘱时,这房只能由B的儿子、B的父母(如果还在的话)、A共同继承此房。
4、“假如ab双方不在,那么A原来的儿子想通过不劳而获来分房产,他在法律上有依据吗?此时如果按照法律继承,房产权是不是应该归B的儿子所有?这样a原来的儿子就不能来分房产了?”:
(1)A的儿子是否对这房有继承权,要看情况:如果是A先死亡,A的儿子就对这房没有任何权利;如果B先死亡:A从B那里继承得到的此房的份额,在A死亡后,A的儿子有法定继承权:这不是“不劳而获”,而是A儿子的法定权利!此时A的儿子得到房子的部分份额有法律依据。
(2)无论是A先死亡还是B先死亡:这房都不太容易只归的儿子一人所有:除非是A先死亡、并且B的父母也先于B死亡、B只有这一个儿子时才会只归B儿子一人。
5、我猜,你或者是
B,或者是B的儿子:如果怕以后麻烦,建议让B写下遗嘱:这房在B去世后,只由B儿子一人继承,由B亲笔书写、写清以上内容、亲笔签名、写上年月日,不用公证即可,但最好一式几份,B一份、B儿子一份、见证人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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