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房屋过户需要满足法律规定的继承条件,如立遗嘱或法定继承程序。需要开具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和亲属关系证明,以及全部顺序继承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和土地证等材料。房屋产权继承过户登记或有法院判决书的情况下,还可以带判决书等材料。如果房屋不是合法可以继承的房屋,则无法办理过户手续。
首先,需要确定继承的房屋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继承条件。如果房屋所有人曾经立下遗嘱,则应按照遗嘱继承办理;如果未立遗嘱,则应按照法定继承程序进行办理。即使房产证遗失,也可以办理过户。
需要开具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和继承人与继承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全部顺序继承人带身份证、户口本、土地证;
房屋产权继承过户登记、有法院判决书的可以带判决书等材料,足以证明是合法继承人合法继承即可。
如果房屋不是合法可以继承的房屋,则无法办理过户手续。
过 户 房 屋 需 要 哪 些 材 料 ?
在办理丰台区房屋过户时,需要准备以下材料:1. 土地使用权证(核对原件,收复印件);2. 房屋所有权证、共有权证;3. 买卖契约;4. 税票;5. 图纸;6. 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表;7. 买卖双方及其配偶有效身份证件、婚姻状况有效证件(核对原件,收复印件);8. 买卖一方或双方为单位的还需提交:(1)机构代码证及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2)法人授权委托书。(3)法定代表人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4)出让方属国有的需经上级主管部门(县处级及以上)同意;属集体所有的需经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并经上级主管部门(县处级及以上)同意;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公司需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决议通过,提交经工商局确认的公司章程、董事会成员名单或股东名单。9. 出售国有住房需经当地市房改办审批。10. 登记机关认为需要的其他证明文件。
此外,如果是商品房、成套住宅、房改房上市,则暂免提供土地使用权证。
在办理丰台区房屋过户时,需要准备一系列材料以确保合法继承。首先,要确定房屋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继承条件,如曾经立下遗嘱或未立遗嘱。其次,需开具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和继承人与继承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接着,全部顺序继承人需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和土地证。如果有法院判决书,也需要准备判决书等材料。如果房屋不是合法可以继承的房屋,则无法办理过户手续。最后,出售国有住房需经当地市房改办审批,其他情况暂免提供土地使用权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全文1.0千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