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梧州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注销什么时间办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30
二、梧州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注销的受理条件
根据《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第七条规定:1.有单位的名称、住所、组织机构和章程;2.有确定的互联网文化活动范围;3.有适应互联网文化活动需要的专业人员、设备、工作场所以及相应的经营管理技术措施;4.有确定的域名。
三、梧州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注销的设定依据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依据文号(2004年6月29日国务院令第412号,2009年1月29日予以修改)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审批(实施机关文化部)。
《国务院关于第五批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
(国发〔2010〕21号)附件2《国务院决定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第37项“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审批”下放至省级人民政府文化行政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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