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污贿赂罪是指国家单位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并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该罪行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主观方面则是有意构成该罪行的故意。行贿罪则是指行为人出于故意实施受贿犯罪,并且国家和人民利益受到损失的情况。只有在满足这两个条件的情况下,才能构成受贿罪。
贪污贿赂罪的犯罪目标是针对国家单位工作人员的廉洁行为。客观方面是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的,为他人谋取利益的。主体是特殊主体,通常指国家单位的工作人员。主观方面是有意的构成的。行贿罪只有在行为人出于故意而实施受贿犯罪时,并且国家和人民利益受到损失的,才能构成受贿罪。
受贿罪主观方面分析
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在主观方面,受贿罪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构成受贿罪,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该结果的发生。
受贿罪的主观方面包括故意和过失两种情况。故意指的是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构成受贿罪,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该结果的发生。而过失则是指行为人疏忽大意,没有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构成受贿罪,并且没有希望或者放任该结果的发生。
受贿罪的主观方面是行为人故意实施非法行为,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该行为的结果发生。因此,在司法审判中,行为人的主观方面对于受贿罪的成立至关重要。
贪污贿赂罪和受贿罪是两个不同的罪名,前者针对国家单位工作人员的廉洁行为,后者则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受贿罪的主观方面包括故意和过失两种情况,而贪污贿赂罪则要求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构成受贿罪,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该结果的发生。在司法审判中,行为人的主观方面对于受贿罪的成立至关重要。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案:
1、受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
2、受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但有其他较重情节的。这些情节主要有:曾因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受过党纪、行政处分的;曾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追究的;赃款赃物用于非法活动的;拒不交代赃款赃物去向或者拒不配合追缴工作,致使无法追缴的;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多次索贿的;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损失的;为他人谋取职务提拔、调整的;
全文1.0千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