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的财产纠纷是有时效的。例如在财产分割订立协议时存在欺、胁迫情形,导致一方财产受损的,当事人可在一年内向法院起诉主张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离婚后发现夫妻一方存在转移共同财产等行为,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日起计算。
一、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时效
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时效一般为一年和三年。一年的诉讼时效适用于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方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或胁迫等情形。三年的诉讼时效适用于离婚后发现一方有实施隐藏、转移等损害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他方财产的情形。请求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应当及时提出。
二、离婚虚构债务怎么处理
1、离婚时夫妻一方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2、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3、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有权请求人民法院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
三、财产重新分割时应遵循哪些条件
重新分割财产要把握的条件有:
1、协议离婚后,一方发现另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行为或伪造债务侵占财产,要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或处理债务;
2、协议离婚后,一方对离婚协议中对财产的分割约定反悔,要求变更或撤销原财产分割协议;
3、离婚协议中漏分夫妻共同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规定,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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