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提出要全面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切实保障每个公民依法登记一个常住户口。那么无户口人员如何登记户口呢
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指南
分为8类情况
一、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
办理条件:
政策外生育、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按照随父随母落户自愿的政策,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办理材料:
1、《出生医学证明
2、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
3、申请随父落户的非婚生育无户口人员,需一并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二、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
办理条件:
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无户口人员
办理材料:
1、《出生医学证明
2、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
出生证明办理地点:
助产机构内出生的,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向该助产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
助产机构外出生的,本人或者其监护人需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向拟落户地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
三、未办理收养手续的事实收养
办理条件:
未办理收养手续的事实收养无户口人员
办理材料:
1、《收养登记证
2、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
收养登记证办理地点:民政部门
四、被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后户口被注销
办理条件:
被人民法院依法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后重新出现的人员
办理材料:
人民法院撤销宣告失踪(死亡)的生效判决书
五、农村地区因婚嫁被注销原籍户口
办理条件:
1、农村地区因婚嫁被注销原籍户口的
2、经公安机关调查核实未在其他地方落户
注:恢复常住户口登记后,符合现居住地落户条件的,可以办理户口迁移登记。
办理材料:
六、户口迁移证件遗失或者超过有效期限
办理条件:
户口迁移证件遗失或者超过有效期限造成的无户口人员,可以向签发地公安机关申请补领、换领户口迁移证件。
办理材料:
补领、换领的户口迁移证件
注:不符合迁入地现行户口迁移政策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可以在原籍户口所在地申请恢复常住户口登记,其他人员可以在户口迁出地申请恢复常住户口登记。
七、我国公民与外国人无国籍人非婚生育
办理条件:
1、我国公民与外国人、无国籍人在国内非婚生育
2、未取得其他国家国籍
办理材料:
1、《出生医学证明
2、父母的非婚生育说明
3、我国公民一方的居民户口簿
八、其他无户口人员
办理条件:
其他原因造成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承担监护职责的单位和个人可以提出申请,经公安机关会同有关部门调查核实后,可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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