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包括建了房屋、建过房屋或者决定用于建造房屋的土地,建了房屋的土地、建过房屋但已无上盖物或不能居住的土地以及准备建房用的规划地,那么买来的宅基地能建房吗?
问题来由:
我在离镇上不远的地方买了一块地皮,买的时候居委会说可以建房,现在建起一半了,接到办事处来人说这房不能建,并把我们家的楼板都拆掉了。请问:我现在应该怎样处理这件事?农村建房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详细解答:
我国《土地管理法》第62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滩。你家仅仅经过居委会同意就开始建房,从程序上看不合法。你们要建房,应当经村(街道)集体规划后,由所在乡(镇)政府土管所审核,报县政府土管局批准,获得宅基地使用证和施工许可证看方可施工。
你们家未经审批就建房是违法的,但并不代表办事处麴人就可以随意“执法”,依照前法第66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才具有监督检查权。根据前法第77条规定,对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
据此,街道办事处没有监督检查权和强制执行权,其砸楼板的行为期显违法,如果数额较大,有可能触犯刑法。你们可以要求办事处糖偿损失,或者可以向当地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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