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谅解是指被害人与犯罪嫌疑人或者其家属在刑事案件中自愿达成和解,积极赔偿被害人,取得被害人谅解的书面意见。在刑事案件的不同阶段,谅解书的作用也不同。在侦查阶段,对于犯罪性质不严重的案件,如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等,可以通过赔偿取得谅解书,提交办案机关,帮助当事人申请取保候审甚至撤销案件。在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心悔罪,积极赔偿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可以从宽处理。犯罪情节轻微的,可以决定不起诉。
谅解书的作用在检察院中的比例
如果犯罪嫌疑人和受害者就赔偿问题达到协议,取得受害者谅解的,司法机关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于刑事处罚。
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
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八条,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1、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2、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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