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般民事诉讼有效期多长时间
一般民事诉讼有效期是三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二、民事诉讼书中应该包括哪些条款?
民事诉讼书中应该包括的条款有:
1.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注明其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地(包括户籍所在地与住所地)、联系电话、邮政编码;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注明其名称、住所地(包括登记住所和当前经营地址)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电话、邮政编码;
2.具体的诉讼请求和所依据的事实、理由;
3.证据和证据来源以及欲证明的事实,证人的姓名和住址。起诉状应按被告及第三人的人数提交副本。起诉人为自然人的,应由其本人签名;起诉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必须加盖公章。
三、提起民事诉讼的条件
起民事诉讼的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是指民事纠纷的一方当事人,争议的权利义务直接影响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民事权益。间接受本案影响的人,非依法律规定,不得向纠纷的一方当事人提起诉讼。
2.有明确的被告。即原告必须指出被诉对象是谁,是某公民、某单位,还是某公司、企业。没有明确的被告,法律关系无法证实,人民法院也无从开始审判活动。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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