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算之后承受人还承担债务吗
时间:2023-03-26 15:13:28 175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一般不用。依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以其资产承担债务,如果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剩下的债务公司不需要承担,但有特殊情况的除外。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一、有限责任公司释义是什么

有限责任公司又称有限公司,是根据《公司法》及有关法律规定的条件设立,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按股份比例享受收益,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有限责任公司的主要特征是:(一)股东以其出资额承担有限责任;(二)公司以资产为限承担债务责任。公司资产包括多个方面:一是股东的出资;二是公司设立后经过生产经营活动形成的各种财产、债权和其他权利,包括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公司清算时,仅以其全部资产为限对债务承担责任,债权人不能在公司资产之外主张债权;(三)公司股东人数应符合法定要求。(四)股权转让应符合法定程序及公司章程规定。(五)公司不能公开募集股份,不能发行股票。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所需资金只能由其他合法方法方式融资取得。有限责任公司相对股份有限公司而言,设立条件和程序较为简单、灵活。

二、法人死亡公司的债务怎么处理

需明确两个概念,法人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通常指公司。

法定代表人:指依法律或法人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我国法律实行单一法定代表人制,一般认为法人的政治行政负责人为其为依法定代表人。

根据我国《公司法》规定及综上所述:法定代表人死亡后,公司作为独立的承担责任和享受权利的主体。

不因其法定代表人的死亡,而免除对债务的承担,公司是独立的民事主体、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以其全部资产对外承担责任。

法定代表人只是代表公司对外进行民事活动的主要负责人,所以其死亡不影响公司的责任承担。

三、赔偿请求权属于损害赔偿请求权范围内吗

损害赔偿请求权属于债权,不属于物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实施)第一百一十八条,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第一百二十条,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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