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异地警察带走不一定严重。具体要根据案件的案情进一步判断。应当先去查明是何地公安机关将人带走,并与该办案机关联系,是行政拘留还是刑事拘留。如果是刑事拘留,正常情况下24小时内办案机关应当通知家属,根据涉及罪名与具体情节做进一步判断。如果是涉嫌行政拘留,单个违法行为最长不超过15日,多个违法行为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20日。
被异地警察带走调查怎么办
这种情况下可以委托律师介入,到看守所会见,详细了解案件及进展情况,弄清楚被带走调查的原因,是否涉及到刑事犯罪,是真的犯罪了还是误会。如果真的触及到刑法的相关规定,有可能构成刑事犯罪,那么就应当及时找到有利、从轻的证据,然后在律师的建议下,研究操作方案,积极辩护,争取得到一个好的结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三条公安机关在异地执行拘留、逮捕的时候,应当通知被拘留、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被拘留、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应当予以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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