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按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计算
1.贷款额度不高于公积金账户余额的20倍
限价商品住房或经济适用住房、首套自有住房(账户余额不足2万元的按2万元计算)。
2.贷款额度不高于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0倍
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购买公有现住房的;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
(二)按照房屋本身价格计算
按照此种方法计算贷款额度,应该按照房屋价格乘贷款成数的公式计算。
1.贷款额度不超过房屋价格的80%
商品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定向安置经济适用住房、定向销售经济适用房或私产住房。
2.贷款额度不超过房屋价格的70%
第二套及其他符合购房条件的自有住房、公有现住房、农村集体土地上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
3.定向安置经济适用住房
应不高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与房屋补偿金的差价。
(三)按贷款申请人的还贷能力计算
1.贷款申请人本人贷款
具体计算公式:借款人月工资总额+借款人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40%-借款人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
2.夫妻双方共同贷款
具体计算公式:(夫妻双方月工资总额+夫妻双方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40%-夫妻双方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
月工资总额=公积金月缴额÷(单位缴存比例+个人缴存比例)。
(四)按照贷款高限额计算的贷款额度
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关于贷款高限额各地都有相关规定,可查询各地住房公积金官网。
一、公积金提取条件
公积金提取的条件有: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屋;偿还房屋贷款;离休、退休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出境定居的,房租超过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等。
二、公积金贷款政策
公积金贷款是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享受的贷款,国家规定,凡是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均可按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规定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的条件是:单位在职职工签订劳动合同3年期以上(或连续3年签订1年期劳动合同);正常连续按月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定期限以上;未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本息的能力;借款人同意办理住房抵押登记和保险;提供当地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及所属分中心同意的担保方式;同时提交银行要求的相关文件,如购房合同或房屋预售合同、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公积金缴存的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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