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0日,湖南省黄石市阳新县公安局通报称,该局破获冒充国家公职人员系列诈骗案,刑拘一名犯罪嫌疑人。据犯罪嫌疑人钟蒙交待,其真名叫谈某,现年39岁,阳新县兴国镇人。2011年以来,她通过私刻公章、伪造虚假合同、冒称国家公职人员等方式,以解决教师编制、承包工程、合伙做生意、买卖养老保险指标等为幌子,前后作案10余起,骗取邻居、同事、朋友财物多达400多万元人民币。(据11月20日中国新闻网)
面对这样的诈骗案例,想必应当引起广大公职人员的反思。事实上,近些年来,总有一些不法分子声称自己是国家公职人员,他们以帮忙办低保、帮助申请廉租房等为幌子,大肆实施诈骗。而且,不法分子的诈骗手法总是屡屡得逞。为何不法分子打着替人办事的旗号实施诈骗并频频得手?很显然,现实生活当中,一些地区的老百姓在享受低保、经济适用房等利好政策时,往往需要找关系、托门路,也正因此,才为不法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
试想,如果各级政府能够阳光透明的运行规则,做到低保政策的推行公平公正,坚决避免关系保、人情保等问题,老百姓自然不会被帮忙办低保的骗局所迷惑。另外,如果政府单位在选人用人过程中做到恪守原则、秉公办事,从源头上防范萝卜招聘、内部招聘等丑恶问题,那么,帮忙安排工作的诈骗手法恐怕也难以赢得公众的信任。还有,正是由于一些法官在收受了好处费之后,便丧失原则、颠倒黑白,一手酿造假错冤案,才会有一些不法之徒打着摆平案件的旗号,继而大肆实施诈骗。
其实,很多情况下,不法分子之所以有机可乘,正是社会上存在的一些阴暗面为其提供了可乘之机。我们有理由相信,随着依法治国进程的不断推进,公平正义的阳光将会逐渐照亮我们生活的每一个角落,这样一来,诸如替人办事之类的骗局将会越来越少当然,面对这样的骗局,希望广大公职人员能够将其作为生动的反面教材,从而切实改进作风,用真心诚意的态度为百姓提供服务,确保每一项利好政策能够在阳光透明的环境下公平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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