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到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受理案件后,要根据法官的工作量和各个案件的具体情况来定开庭时间,比如一个月,但是法院会在开庭前3日通知当事人。因为有的离婚案件需要诉讼保全,有的离婚案件还需要原告继续补充材料。
起诉离婚一审能判离吗
1、起诉离婚一审也是能判离的。根据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离婚案件一审审理中,如确有明确理由和证据认定夫妻感情已经破裂的,则法院应当准予离婚。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全文636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