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违法应当依法将案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根据我国《证券法》规定,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履行职责,发现证券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应当依法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发现公职人员涉嫌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的,应当依法移送监察机关处理。
一、股票上市交易的条件是什么?
证券上市交易的条件是:
1、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已公开发行。
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
3、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0%以上。
4、公司最近3年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证券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申请证券上市交易,应当符合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应当对发行人的经营年限、财务状况、最低公开发行比例和公司治理、诚信记录等提出要求。
二、监察委立案后有几种处理结果
五种。监察委立案后的处理结果主要是: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当然,这种处分只是党内的处分。经过初步核实,对监察对象涉嫌职务违法犯罪,需要追究法律责任的,监察机关应当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办理立案手续,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三、第三十条监察委员会履行三项职责
(一)对公职人员开展廉政教育,对其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二)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三)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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