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不肯退钱的商家可以向购买平台或12315投诉,或向当地消费者保护协会请求帮助,或提起诉讼。经营者有欺诈消费者行为的,如销售掺杂、掺假、以假充真等商品,将承担相应责任。
举报不肯退钱的商家的具体方式如下:
1.如果是网购商品,可以向购买平台投诉。
2.拨打12315消费者热线投诉,维护自己的权益。
3.向当地消费者保护协会请求帮助,由第三方对争议双方当事人进行说服劝导、沟通调和,以促成双方达成解决纠纷。
4.提起诉讼,消费者因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审判。
经营者在向消费者提供商品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欺诈消费者行为,具体如下:
1、销售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商品的;
2、采取虚假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使销售的商品份量不足的;
3、销售“处理品”、“残次品”、“等外品”等商品而谎称是正品的;
4、以虚假的“清仓价”、“甩卖价”、“最低价”、“优惠价”或者其他欺骗性价格表示销售商品的;
5、以虚假的商品说明、商品标准、实物样品等方式销售商品的;
6、不以自己的真实名称和标记销售商品的;
7、采取雇佣人等方式进行欺骗性的销售诱导的;
8、作虚假的现场演示和说明的;
9、利用广播、电视、电影、报刊等大众传播媒介对商品作虚假宣传的;
10、骗取消费者预付款的;
11、利用邮购销售骗取价款而不提供或者不按照约定条件提供商品的;
12、以虚假的“有奖销售”、“还本销售”等方式销售商品的;
13、以期虚假或者不正当手段欺诈消费者的行为。
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举报不肯退钱的商家?
维护自己的权益和举报商家具有法律依据。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消费者有权知悉商品或服务的真实情况,有权要求商家提供发票等购物凭证。如果商家不肯退钱,消费者可以通过向消费者协会投诉,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公安机关报案等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消费者也可以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商家退还购物款项。
举报商家的具体方式包括向购买平台投诉、拨打12315消费者热线投诉、向当地消费者保护协会请求帮助以及提起诉讼。如果商家存在欺诈消费者行为,消费者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商家退还购物款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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