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日从广东佛山禅城区法院获悉,今年3月份,佛山一名80多岁老汉第三次以妻子脾气暴躁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离婚,与前两次判决结果不同的是,是次法院经审理认为,双方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双方自愿达成离婚协议。
家住广东佛山禅城的谢辉老汉,今年已经86岁,上世纪80年代初,他经人介绍与比自己小25岁的曹艳结婚。婚后生育一子。
55岁收获婚姻,而且妻子比自己年轻,本想可以安享晚年,可谢辉在生活中却并不如意。2002年5月,已经74岁的谢辉,以与妻子性格不合、感情破裂为由,向广东佛山禅城法院起诉要求与曹艳离婚。经法院组织调解,双方考虑儿子尚小,不想家庭破裂,原、被告表示和好,谢辉撤回起诉。
2013年7月,已经85岁的谢辉,第二次将妻子曹艳诉至法院。谢辉诉称,婚后双方感情一般,由于妻子性格暴躁,双方在日常生活中经常吵架。11年前他起诉离婚后虽撤诉,但双方并未真正和好,而是一直处于分居状态。上次起诉离婚后,妻子脾气不但没有改变,反而越来越暴躁,未尽妻子责任,对自己不管不顾。此外,妻子为气自己,故意砸坏家里财物,还拿走户口本和原告身份证件,不让原告领取养老金,致使他生活不便。
谢老汉称,2011年8月,曹艳不念夫妻感情对年事已高的自己实施暴力,造成家庭矛盾激化。他认为双方夫妻感情已彻底破裂,鉴于儿子已成年,请求判令原、被告离婚,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被告曹艳在法庭上辩称,不同意和原告离婚,此时离婚对儿子不好,而谢老汉的起诉目的是想将自己赶出家门。
法院审理认为双方夫妻感情并未破裂,并不存在不可调和的矛盾。考虑到谢老汉年事已高,需要被告的关心和照顾,法院判决不准予原、被告离婚。
2014年3月,已经86岁的谢老汉第三次将妻子起诉到法院,起诉理由仍坚称被告脾气暴躁,经常故意气原告,对原告不予照顾,期望法院判决双方离婚,并将房产判归自己所有。曹艳此次亦表示不同意离婚。
不过,案件审理过程中,谢老汉坚决不同意调解和好,而曹艳情绪也异常激动,最后表示同意与原告离婚。
在佛山禅城区法院近期主持调解下,双方自愿达成离婚协议后。承办法官考虑到案件特殊性,提议将房屋通过装修隔断,各开门口出入、独立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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