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血缘关系继女有继承权。只要继子女和继父母之间形成了合法有效的扶养;教育关系,继子女就可以在法定继承中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依法享有继承权,在继父母去世后继承其财产。根据法律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怎样遗嘱给无血缘关系的人呢?
立遗嘱给无血缘关系的人的方式:一般情况下,被继承人可以在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基于自愿原则,依法采取自书、打印、录音等法定形式订立遗嘱,将其财产指定给继承人以外的人员继承,只要不违反法律的规定,即可依法在继承开始后生效。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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