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一般是指,通过造谣、诽谤或其他手段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行为。我国的刑法明确规定,触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的犯罪嫌疑人,一般会被法院判处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会被法院剥夺政治权利。如果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的首要分子,或者属于罪行重大的。那么一般会被法院判处五年以上的有期徒刑。
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既遂的刑事责任
1、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既遂的刑事责任为:对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律规定,对于该类犯罪分子,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零五条第一款,组织、策划、实施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对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对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刑法》第一百零五条规定,以造谣、诽谤或者其他方式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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