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期限为14到37天,三十七天的情况是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然后加上检察院七天决定期限。三十天的情况是案情较轻的情况,到期都放人了其实没有本质区别,只是案情不同,超过37天不放人才违法。
一、检察院周六日会处理案件吗
检察院的批捕如果遇到周六日的话是不算在七天的审查时间之内的,因为刑事诉讼法当中规定的,人民检察院在接到提请逮捕的申请书之后需要在七天之内作出相关的答复,但这里一般都是指的人民检察院周一到周五正常的工作日之内。不过情况特殊的刑事案件,周六周日人民检察院也有可能会予以回复的。
周六日一般是不包括在批捕审查的时间之内的,七天指的是正常的工作日之内,除非当前的刑事案件特别的紧急。
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批捕一般是7天。第六十九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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