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在我国起诉离婚,需要准备以下证件:1、一份离婚起诉状和副本;2、证明合法夫妻关系的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书;3、夫妻共同财产清单;4、证明夫妻感情破裂或没有破裂的相关证据;5、证明有一方有过错的证据;6、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的复印件。准备好这些证件后,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无法离婚,起诉离婚需要以下证件:1、一份离婚起诉状和副本;2、证明合法夫妻关系的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书;3、夫妻共同财产清单;4、证明夫妻感情破裂或没有破裂的相关证据;5、证明有一方有过错的证据;6、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的复印件。
能 否 离 婚 ? 没 有 结 婚 证 行 吗 ?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一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申请。由此可知,没有结婚证并不影响离婚。
然而,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条规定,结婚登记后,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因此,如果只有一方提出离婚申请,而另一方不同意,则无法办理离婚登记,离婚目的无法实现。
在实际操作中,如果只有一方持有离婚证,而另一方拒绝离婚,则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进行离婚诉讼。人民法院会依法进行调解,如双方无法达成离婚协议,则依法作出判决,准许离婚。
因此,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没有结婚证的离婚申请仍可以通过诉讼途径实现。但建议双方在办理离婚手续时,尽量保留相关证据,以便后续纠纷解决。
虽然只有一方持有离婚证时,另一方拒绝离婚,则无法办理离婚登记,但可以通过诉讼途径实现离婚。因此,建议双方在办理离婚手续时,尽量保留相关证据,以便后续纠纷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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