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签字后签字的问题,由于在空白合同上签名将会产生授权对方当事人补记合同空白部分内容的法律后果,在借款合同中的保证人签名真实的情况下,不管借款合同中的借款金额是否系对方当事人事后补写,担保人均应在借款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一、借款合同可以请代理人签字吗?
当事人依法可以委托代理人订立合同。因此,借款合同是可以由代理人签字的,此时的借款合同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借款人自己签名,是对书写内容的认可,这样的借条是有效的。因此,在借款合同中签字盖章时,建议最好是由当事人亲自签字盖章,这样能够在一定程度上避免日后产生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二、民间借贷见证人的作用
民间借贷中的见证人,仅是在场看见的证人,起着证明借贷关系发生于存在的作用,与“在场人”意思近似等同。见证人主要要与“保证人”相区别,保证人就是担保人,指在保证法律关系中,提供担保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为债务提供担保,与债权人约定,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承担法律责任。所以要厘清见证人与担保人的不同,对身份进行明确的标注。在实践上,自然人以见证人身份在借条上签字,不承担担保责任,但是要以第三人或者证人的身份出庭,以便法庭查清案件事实。综上,对于既无借款意思、共同还款意思,又无担保意思,仅在借条合同或者借条上签字,只能作为证明借款事实的证人,而不能将其认定为民间借贷担保纠纷的当事人。
三、空白签字被改借条有效吗
空白签字被改借条无效。空白签字被改成的借条是伪造的借条,不具有证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肯定是没有法律效力的。
如果我们有证据证明借条是伪造的话,那就说明不存在真实的借贷关系,当然就不需要偿还该笔借款。但问题关键是必须有证据证明借条是伪造的。一般情况下,如果借条上的签名是真实的,那么就推定借条上的内容就是真实的。如果我们想推翻该借条的证明效力的话,根据证据规则,那就必须提供相反的证据予以推翻,否则法院就会认定该借条的效力。所以当债权人拿着我们签名的借条催要借款,而我们又没有借款时,一定要积极收集相反的证据,而不能一味以不知情为由对抗债权人。如果我们没有证据推翻借条的真实性和合法性,那么我们就要为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当然,根据司法实践,如果借条是大额借款,债权人还有就借款的支付凭证提供证据,否则法院就会认定借款证据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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