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精神病人砸坏他人财物的,是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而赔偿的责任由精神病人的监护人来承担。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由下列人员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
(三)成年子女;
(四)其他近亲属;
(五)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
没有第一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监护人尽了监护责任的,可以适当减轻他的民事责任。
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适当赔偿,但单位担任监护人的除外。
精神病人犯罪要负什么刑事责任
并不是所有人犯罪了都要承担刑事责任的,第一,对于不够年龄的小孩子来说,犯罪了不用承担刑事责任,第二,精神病人也可以不用承担刑事责任。
判断涉嫌犯罪的行为要不要坐牢,可以通过以下三种类型来判断:
完全无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不用承担刑事责任
1、精神病人应否负刑事责任,关键在于行为时是否具有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
2、行为时是否有辨认或者控制能力,既不能根据行为人的供述来确定,也不能凭办案人员的主观判断来确定,而是必须经过法定的鉴定程序予以确认;
3、对因不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并不是一概放任不管,而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必要时也可以由政府强制医疗。
完全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要承担刑事责任
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具有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力,因此,应当对自己的犯罪行为负刑事责任。
限制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限制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是介于前两种精神病人之间的一部分精神病人。与完全无刑事责任能力精神病人相比,这种人并未完全丧失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不能像完全无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那样,完全不负刑事责任。
但是这种人作为精神病人,其刑事责任能力毕竟又有所减弱,由此来看,我国刑法规定对这种人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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