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佳木斯公证员变更许可收费吗
不收费
二、佳木斯公证员变更许可申请材料
1、《公证员执业机构变更审批表》;
2、公证员执业证及复印件(执业证号页、照片页、最后一次年检页);
3、原所在公证机构同意并出具办结业务、档案、财务等交接手续的证明;
4、拟任用该公证员的公证机构推荐材料;
5、公证员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变更执业机构的,经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核准材料,并出具同意变更证明材料。
三、佳木斯公证员变更许可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2015年修正)
第二十二条公证员变更执业机构,应当经所在公证机构同意和拟任用该公证员的公证机构推荐,报所在地司法行政机关同意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办理变更核准手续。
四、佳木斯公证员变更许可办理地点
佳木斯市司法局佳木斯市郊区政府4号楼120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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