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一、检察院审查起诉期限是多久?
人民检察院的审查起诉期限是:一个月左右。对于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适用认罪认罚采用速裁程序的,检察院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是否审查起诉的决定。对于可能判处一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二、认罪认罚不起诉会有案底吗
认罪认罚不起诉会有案底。只要构成了犯罪就会留有案底,与是否认罪认罚没有关系,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因此,认罪认罚不起诉可以依法从宽处理,但也是会有案底的。犯罪嫌疑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对犯罪事实没有异议的,自愿在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的见证下签署具结书的,对符合刑罚裁量条件的适格犯罪嫌疑人,人民检察院可以对犯罪嫌疑人以及被告人作出酌定不起诉的处理。
三、检察院提起公诉时间
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进行起诉的刑事案件,我国人民检察院一般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如果是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如果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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