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执行江苏省第一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为202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8.5元,同时加班工资、各种津贴、按下限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不作为最低工资的组成部分,用人单位应按规定另行支付。
韶关最低工资
韶关最低工资规定为1410元/月。
最低工资标准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保障劳动者特别是低收入劳动者劳动报酬权益的重要手段,是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对提高低收入群体的收入水平,进一步缩小收入差距,减少收入分配矛盾,将起到积极的作用。
最低工资标准包含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但不包括下列各项,加班加点工资。
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条件或者特殊工作环境下的津贴。
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规定的非工资性劳动保险福利待遇。
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非货币性补贴。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第一条月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地区2020元;二类地区1830元;三类地区162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地区18.5元;二类地区16.5元;三类地区14.5元。企业支付给顶岗实习学生的实习报酬和勤工助学学生的劳动报酬按照小时计酬,并不得低于当地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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