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被追尾算不算事故车
被追尾算事故车。只要构成事故了就是事故车,事故车是指由非自然损耗的事故,造成车辆伤损,导致机械性能、经济价值下降的车辆。被车追尾了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处理的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可以通过互联网在线自行协商处理;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可以报警。当事人要求交通警察到场处理的,应当指派交通警察到现场调查处理。
二、车辆被追尾可以主张哪些赔偿
车辆被追尾可以主张的赔偿如下:
1.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2.误工费。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
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4.护理费。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5.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赔偿二十年。但五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七十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三、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诉讼时效规定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诉讼时效规定是三年。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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