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立案标准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的立案标准如下:
(一)故意毁坏公私财物造成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二)实施了故意毁坏公私财物行为三次以上的;
(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情形的。
二、故意损毁公私财物可以调解吗
首先,依据《刑法》第275条及《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33条可知,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损失5000元以上或毁坏三次以上或涉案人数为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或存在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则应予以立案追诉。该罪为两层量刑:数额较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罚金;数量巨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其中,依据《刑事诉讼法》第288条,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犯罪可以通过和解的方式解决。
其次,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9条,若是因为民间纠纷引起的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情节较轻,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可由公安机关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后达成调解协议,可不予处罚。
三、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治安处罚是什么
目前,治安处罚法暂无规定盗窃金额,如果行为人有盗窃行为,但是又不达到犯罪标准的,就会被给予相应的治安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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