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香港的法律规定,凡是没有香港特区居留权而拟来港读书的非本地人士,都必须在来港前取得香港特区学生签证/进入许可证。除个别修课式研究生课程(TaghtPostgradateProgramme)可招收非全日制兼读生以外,其它来港升学的非本地学生都必须修读全日制课程,方可获考虑签发学生签证/进入许可证。申请有效的学生签证/进入许可证,同时遵守有关的签证规定和条例,乃学生本人的责任。
来自中国内地的学生必须办理香港特区签证/进入许可证,并且由校方提供签证担保。办理学生签证/进入许可证手续如下:
1.填写签证申请表
2.提交所需材料如下:
内地居民身份证、户口薄
本校发出的录取入学通知书
经学生签署确认接受本校录取之回条
学历证明文件
最近期的经济证明文件。
在港住所证明
3.学生必须支付申请香港特区学生签证费及邮递签证费用,合共HK0,并将申请送交入境处审批。
4.办理签证一般需时4-6周。
5.收到香港特区签证/进入许可证后,学生应当随即向户籍所在地的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申办往来港澳通行证及往来港澳签注。注意:取得有效的通行证后,必须将特区签证/进入许可证贴在通行证上,并且在入境时向当值官员出示签证/进入许可证,获盖章后,方为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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