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中破坏电力设备罪的立案标准为:行为人以毁坏、拆卸、割断等方式实施了破坏电力设备的行为;此行为危害了公共安全,即有可能引起不特定多数人伤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使生产、生活秩序受到严重影响。
一、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会怎么判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判刑如下:
1、对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犯罪嫌疑人,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对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犯罪嫌疑人,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3、对于过失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犯罪嫌疑人,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有以下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者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如果行为人用危险方法侵害了特定的对象,对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并无危害即不危害公共安全,就不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2、客观要件,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所谓其他危险方法是指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危险物质以外的,但与上述危险方法相当的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方法;
3、主体要件,主体为一般主体。必须是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4、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犯罪的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即行为人明知其实施的危险方法会危害公共安全,即危害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者公私财产安全的严重后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
二、过失决水罪的客观要件是什么?
1、行为人必须实施引起水灾的行为,即改变水势,使之泛滥成灾的行为。这种行为多是发生在日常生活中,由于行为人不注意公共安全以致酿成水灾。如果负责防洪的工作人员,在工作中严重不负责任或擅离职守,过失引起水灾,致人重伤、死亡或者重大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不构成本罪,视情节可定为玩忽职守罪。
2、构成本罪必须已经造成法定的严重后果,即致人重伤、死亡或者重大公私财物遭受重大损失。如果造成的危害后果不严重,或者未造成危害后果,不构成过失决水罪。而且这种严重后果必须是过失行为所引起,二者存在着因果关系。
三、侵犯财务案件的基本特征有哪些
本类犯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将他人的财产非法据为已有,或者损坏他人财产,破坏生产经营的行为。根据刑法规定,侵犯财产的行为,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客观表现:其一,采用各种非法方法和手段,将他人控制下的财物,转移到行为人的控制之下,并据为己有,如抢劫、抢夺、盗窃、诈骗等等犯罪;其二,将业已合法持有的他人财物,应当退还而拒不退还,非法据为己有,如侵占罪;其三,擅自动用自己经手、管理的财物,如挪用资金罪、挪用特定款物罪;其四,毁坏公私财物,使财物的价值全部或部分丧失的,如故意毁坏财物罪、破坏生产经营罪。大多数侵犯财产罪只能以作为的方式实施,而不可能以不作为的方式实施。但是,侵占罪表现为不作为,即应当退还或交出而拒不退还或交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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