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节后开学,家住黑龙江省鹤岗市兴安区五委六组的张奶奶再也不用每天到学校接送孙女上下学而犯愁了。市里开展筑网行动以来,公安机关110巡逻车每天都在孙女所在的红旗一小学门前巡逻,确保了孩子们上下学的安全。
据鹤岗市妇联主席介绍,鹤岗市属于煤矿区,人员成分复杂,妇女儿童维权案件一直是妇联组织关注的焦点。自黑龙江省实施维护妇女权益筑网行动在该市试点以来,按照省里统一要求,市里迅速构筑了以信访窗口、12338维权热线为渠道的咨询投诉网;
以维权法庭、家暴110和伤情鉴定机构为主体的司法保护网;以法律援助、法律帮助中心和律师事务所为支撑的法律援助网;以蒲公英法律宣讲团、维权志愿者为骨干的普法宣传网;以家暴庇护中心、慈善机构为依托的社会救助网;以乡村社区姐妹港湾—妇女维权服务站为基础的基层服务网,动员社会力量共同维护妇女合法权益,形成了维护妇女权益的社会化工作格局。
兴安公安分局在每个派出所都设立了维护妇女权益接警110,为六个管区配备了巡逻车,作为流动110,做到对每起维权投诉及时出警、及时调处;区法院成立了妇女维权合议庭对涉及妇女维权案件要求快立案、快审理、快判决。对婚姻家庭、子女抚养、健康权利纠纷、工资待遇等案件审理,实行权益维护倾斜,最大限度地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
兴欣社区王红结婚4个月患了尿毒症,丈夫不管不问,不给看病。妇联在无法做通家人工作的情况下,协调法院对其丈夫给予起诉。筑网行动成员单位---司法局帮助起草了起诉书,并帮助免费请律师,免去了起诉费。诉讼期间,成员单位民政局帮助办理了低保手续。王红在开庭前一天去世,法院没有因当事人去世而终结审理,他们将该案转为债务案件进行调解(当地首例这样审理的案件),给予王红娘家5000元赔偿金,王红娘家人感激地说:姐妹港湾是维护妇女的贴心组织。
2009年,兴安区共接待婚姻家庭、子女抚养、健康权利纠纷、工资待遇等问题来信、来访16件,筑网行动成员单位的积极配合全部办理完毕,结案率达到100%。
黑龙江省妇联副主席陈远飞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近年来,维护妇女权益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制建设同步,取得了重大发展和长足进步,妇女的各项权益得到进一步落实。但是,由于历史和现实的原因,特别是在改革利益调整过程中,各种影响妇女权益实现的社会问题不断出现,一些事关妇女生存、保护和发展的问题还比较突出,妇女受歧视、权益受侵害现象时有发生,妇女维权诉求明显增加,要使法律上的男女平等真正成为事实上的男女平等,仍然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
据了解,黑龙江省开展实施维护妇女权益筑网行动,是省妇联、省法院、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发起的,三八节期间已经在全省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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