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第一次开庭就判离,要提供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下列情形之一视为夫妻感情破裂: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3.有赌博等恶习屡教不改。4.因感情不合分居两年。
第二起诉离婚多久才能开庭
法律对于民事案件何时开庭没有具体规定,但是对于整个案件的审理时间有明确规定。如果人民法院第一次判决不准予离婚的,当事人在六个月之后,还可以再次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需要递交起诉状,递交必要的证据。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对于调解无效的离婚案件,人民法院应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作出涉及到离婚与否以及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的判决。凡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6个月内不得重新起诉离婚,被告则不受上述期间的限制。实践中,因一方坚决不同意离婚而又没有法定判决离婚的情形时,原告往往需要等待6个月提起第二次的离婚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全文718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