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绍了三种社会保险制度的相关内容。首先是《工伤保险条例》中有关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和丧葬补助金的规定,分别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和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其次是供养亲属抚恤金的规定,包括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孤儿每人每月增加10%。最后是丧葬补助金的规定,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1.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标准是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丧葬补助金则是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会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3、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丧 葬 补 助 金 如 何 计 算 ?
丧葬补助金是一种非货币性抚恤金,主要用于帮助丧葬逝去亲人或为生活困难的遗属提供经济援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五条,丧葬补助金的计算方法如下:
1. 死者生前扶养无劳动能力且没有生活来源的亲属,如配偶、父母、子女等,可享受丧葬补助金;
2. 死者生前与死者共同生活的配偶,如夫妻,可享受丧葬补助金;
3. 死者生前与死者共同生活的子女,如子女,可享受丧葬补助金;
4. 死者生前与死者共同生活的父母,如父母,可享受丧葬补助金;
5. 死者生前与死者共同生活的兄弟姐妹,如兄弟姐妹,可享受丧葬补助金。
根据以上规定,丧葬补助金的发放对象为死者生前扶养无劳动能力且没有生活来源的亲属和共同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具体金额由死者生前扶养的无劳动能力且没有生活来源的亲属或者共同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确定的扶养人或者扶养人自行协商确定,也可以参照丧葬补助金的标准发放。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死者生前并未扶养无劳动能力且没有生活来源的亲属或者共同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则其丧葬补助金由死者生前扶养的无劳动能力且没有生活来源的亲属或者共同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的生前扶养人或者扶养人自行协商确定。另外,丧葬补助金的发放标准应根据死者生前的生活困难程度、死亡原因、家庭经济状况等因素进行适当调整。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五条,丧葬补助金的发放标准应根据死者生前的生活困难程度、死亡原因、家庭经济状况等因素进行适当调整。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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