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倾倒渣土罪成立吗?
时间:2023-07-17 09:21:20 394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乱倒渣土是有可以构成寻衅滋事的,对于寻衅滋事的行为,应当严格基于上述规定的标准来进行合法的处理,特别是对于乱倒渣土的行为,应当基于实际的违法事实来进行合法的认定,特别是应当对是否构成寻衅滋事的构成要件来进行认定,达到犯罪的需要追究法律责任。

乱倒渣土的刑事处罚

乱倒渣土倾倒垃圾一般不构成犯罪,但属于违法行为,可以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和环境保护法处理。如果不是执法人员,可以向环保部门和公安机关举报。将建筑垃圾乱倒的,是违法市容卫生法的规定,可依据当地的法律法规对乱倒者进行行政处罚,如罚款、清理垃圾等。随意倾倒、散布、堆放建筑垃圾的,情节轻微的,给予警告,并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一般的,处2万元以上4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拒不改正,被新闻媒体曝光并对社会造成一定影响的,处4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随意倾倒、散布、堆放建筑垃圾,情节轻微的,给予警告,并处200元以下罚款。建筑垃圾中的许多废弃物经分拣、剔除或粉碎后,大多是可以作为再生资源重新利用的,渣土可用干筑路施工、桩基填料、地基基础等。

法律依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容环境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限期补办审批手续、恢复原状、清除污染,可并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一)未办理《建筑垃圾处置许可证》处置建筑垃圾的;

(二)未经批准建设建筑垃圾处置场的;

(三)建筑垃圾处置场处置工业垃圾、生活垃圾或有有害、易燃易爆等危险废物的。

第二十七条

对乱倾倒建筑垃圾或运输建筑垃圾撒漏大面积污染道路的,由市容环境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限期清除污染,可并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污染特别严重的,可处以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第二百九十三条之一有下列情形之一,催收高利放贷等产生的非法债务,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一)使用暴力、胁迫方法的;(二)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侵入他人住宅的;(三)恐吓、跟踪、骚扰他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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