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是不能在法院处理的,一般需前往一方户籍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根据相关规定,双方就离婚等问题达成协商,并签订书面离婚协议的,可以向一方户籍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符合条件的,经过三十天离婚冷静期,当事人即可亲自领取离婚证。
协议离婚个人债务应该怎么处理
1、协议离婚个人债务应该由债务人自行处理。但如果该个人债务虽然登记于一方名下,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清偿处理。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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