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居民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标准,全市统一设为每年100元、300元、500元、600元、8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4000元、5000元12个档次,其中100元档次只适用于重度残疾人、低保户和五保户等缴费困难群体的最低选择。除100元档次外,参保人自助选择缴费档次,按年缴费,个人年缴费额不得超过最高缴费档次。
保障对象中16周岁以上(不含在校学生)、符合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被征地农民,按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办理。实行调地安置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其拥有土地承包权并被调整土地、符合以上条件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也应被列为保险对象。对于保障对象中未满16周岁人员及16周岁以上的在校学生,由县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其建立预存款账户,待符合参保条件后,将其因征地产生的社会养老保障资金按照相关程序记入本人相应基本养老保险账户。
已故参加居民养老保险人员一次性发放不低于500元丧葬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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