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驶证没带扣不扣分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规定: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
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的式样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并监制。
未随车携带驾驶证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5条罚款20-200元,扣1分。
二、什么是机动车行驶证
机动车行驶证是准予机动车在我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法定证件。行驶证由证夹、主页、副页三部分组成。其中主页正面是已签注的证芯,背面是机动车相片,并用塑封套塑封。副页是已签注的证芯。
行驶证主页正面文字颜色为黑色。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行驶证字体为12pt黑体,位置居中;号牌号码、车辆类型、使用性质、所有人、住址、品牌型号、发动机号码、车辆识别代号、注册日期、发证日期等文字。副页正面文字颜色为黑色。号牌号码、核定载人数、档案编号、整备质量、总质量、核定载质量、外廓尺寸、准牵引总质量、备注、检验记录等文字。
三、机动车行驶证办理地点
(一)使(领)馆、外籍号牌机动车到车辆管理所办理。
(二)其他机动车到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记载的住所地址所属车辆管理所分所办理。其中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记载的住所地址在远郊区县的京B号牌摩托车、三轮汽车、低速货车和轮式自行机械到本区县车管站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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