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2日,昆明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对12件毒品案件进行公开集中宣判,18名毒品犯罪分子最轻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最重被判处死刑,涉案海洛因4.08公斤,甲基苯丙胺29.417公斤。
此次宣判的案件,有代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宣判的刘太瑚、张建忠、玉燕、岩温、玉光香贩卖、运输甲基苯丙胺27千克的案件;有原司法局副科长体内藏带毒品,却辩称无罪的瓦布阿伍运输毒品案;有之前犯抢劫罪的累犯,归案后协助公安机关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的刘学忠运输毒品案。这些罪犯分子的年龄从60后到90后不等,最小的只有19岁;文化程度除一人为大专外,多为小学文化或文盲;毒品藏带方式各式各样,有藏在茶叶箱里、扫帚里、体内、裤包夹缝内、钱夹内或绑在身体隐蔽部位;运输方式有汽车、火车、快运公司等。
当前,中国禁毒形势总体稳定,并呈现出持续好转的发展势头。但禁毒斗争依然面临着严峻考验,加上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严峻的就业和经济形势给人造成巨大的精神压力,有可能诱发或扩大对毒品的需求,一些就业无门、生活无着的原打工人员,可能禁不住利益的诱惑,被毒枭雇佣进行贩毒、运毒。在6·26国际禁毒日即将到来之际,为全面推动禁毒人民战争向纵深发展,有力震慑毒品犯罪,打击毒品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深入推进禁毒宣传教育,昆铁中院按照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和昆明铁路局政法委的要求与部署,开展了本次集中宣判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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