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提出离婚需要赔偿男方损失吗?
时间:2023-03-11 11:03:35 306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法律并未规定提出离婚一方要给另一方赔偿。如果夫妻是因为一方存在法定过错情形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可以主张损害赔偿。

可以主张离婚损害赔偿的过错行为有:

1、重婚

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结婚的行为即构成重婚。

2、与他人同居

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如一方出轨长期与第三者同居。

3、实施家庭暴力

反家庭暴力法》第2条规定,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侵害行为。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虐待是指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虐待、遗弃的对象不仅包括无过错的夫妻一方,也包括其他家庭成员。

5、其他重大过错

包括有赌博、吸毒等恶习,有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等其他情形相当的过错行为。

离婚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离婚损害赔偿的具体赔偿数额、赔偿标准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家家有本难念的经,每对夫妻产生的矛盾纠纷和过错都不相同,因此无法制定一个硬性标准。

一、分居半年单方可以提出离婚吗

分居半年单方提出离婚,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再行结婚的行为。即已经有了一个婚姻关系,又与他人缔结第二个婚姻关系。

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将家庭暴力界定为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

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可以认定为“虐待”。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法院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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