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婚姻本身就是一种违法婚姻,是未经法定程序、未经国家法定机关认可而建立的婚姻关系。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补办结婚登记以后再进行离婚登记即可。
离婚多久可以复婚
一、离婚多久可以复婚
1、离婚过后随时都可以复婚。离婚之后再复婚也是没有时间限制的。只要双方感情还没有破裂,都可以复婚。法律上规定,如果双方想要办理复婚,需要双方亲自一起到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复婚。
2、法律依据:《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四十三条
申请复婚登记的,当事人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婚姻登记机关按照结婚登记程序办理。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四条
离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复婚登记。复婚登记适用本条例结婚登记的规定。婚姻登记档案和婚姻登记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三条
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婚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重新进行结婚登记。
二、办理复婚需要什么材料
办理复婚应当准备以下材料:
1、户口簿或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户口证明;
2、居民身份证;
3、所在单位或村委会、居委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4、离婚证或解除夫妻关系证明书或人民法院的离婚调解书或判决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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